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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简介

2019年10月18日 来源: 作者:

西藏自治区简介


   地理概况 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的广大地区。北邻新疆,东连四川,东北紧靠青海,东南连接云南,南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毗邻,西与克什米尔地区接壤,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形复杂多样,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南北最宽900多公里,东西最长达2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无出海口。西藏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境内海拔在7,000米以上的高峰有50多座,其中8,000米以上的有11座,被称为除南极、北极以外的“地球第三极”。 

    面积 全区面积120.2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

    民族 西藏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该区现有45个民族成份。目前全区有8个民族乡。

    宗教 西藏的宗教主要有藏传佛教(即藏语系佛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群众普遍信奉藏传佛教,穆斯林群众信奉伊斯兰教,昌都芒康县少数藏族及部分纳西族群众信奉天主教。藏传佛教在西藏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形成了宁玛、噶举、萨迦、格鲁、苯波五大教派。目前,西藏有全区性宗教团体一个(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各地(市)佛协组织7个,国家级重点文保寺庙18座,自治区级重点文保寺庙25座。

     首府 拉萨市

    政区沿革 西藏古称“蕃”,简称“藏”。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政权始终对西藏行使着有效管辖。藏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1956年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首府设在拉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