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按照自治区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市)、各部门根据《意见》精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建设。
来源:西藏自治区政府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