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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下发重要通知!

2021年02月09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外事办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全区各族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藏历新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倡导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带头在当地过春节、藏历新年,引导农牧区群众减少流动、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科学合理引导外地务工人员不离藏、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严格落实防控要求。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控聚集性活动,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宗教活动等人员聚集性大型活动。严格落实境外入藏人员健康管理,做到属地管理到位、隔离医学观察到位、核酸检测到位。精准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进藏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数据信息闭环和全流程管理闭环,做到全程可查可追溯。加强进口物品(含冷链食品)管理,在严控增量的前提下,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预防性全面消杀。强化边境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潜入潜出等违法行为。密切关注群众就地过年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擅自加码,更不能层层加码。


三、强化宣传引导。倡导广大群众节日期间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多通风等良好习惯,遵守各类场所管控制度。一旦出现疑似症状,不去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带病坚持上班,并及时报备、检查。做好防控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正面宣传疫情防控措施,教育引导确需回家过年的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当地防疫工作。要引导公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传不实信息,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形成强大正能量。


四、切实履行职责。按照领导机制不变、防控力量不减、防控措施不松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完善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五、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及管理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群众生活物资供应保障,严肃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充分,物价平稳;宣传、文化部门要组织好线上文化娱乐活动,引导群众不聚集就可欣赏、参与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提倡电视拜年、网络拜年,利用网络平台分享节日气氛和喜悦心情;劳动保障部门及各相关部门要确保“两节”前农民工工资足额兑现到位;各民生项目工地要做好留藏坚守岗位的农民工“两节”生活物资供应及健康服务,开展好慰问活动,促进稳岗留工。


六、做好应急值守。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坚持“平”“战”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坚持值班值守。各级领导干部、疫情防控专班要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完善应急预案,时刻关注疫情进展,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带班,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春节、藏历新年安全祥和,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健康。

(本文转自西藏日报)